| 广东被列为全国自然保护区建设示范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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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泛珠三角合作信息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1-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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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0月18日,国家林业局下发《关于将广东省列为全国自然保护区建设示范省的通知》,正式将广东省作为全国自然保护区示范省开展建设。
通知对广东省近年来开展的自然保护区建设管理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和充分肯定。通知指出,广东省是我国野生动植物资源和生物多样性最为丰富的省份之一,在我国林业生态建设中居重要地位;广东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自然保护区事业发展,不仅妥善解决了自然保护区的资金、机构、编制和建设存在的问题,还在管理体制等方面采取了一些行之有效的措施,取得了一些成功经验,有效地促进了自然保护区建设的健康发展;其经验值得进一步探索、总结,其做法值得各地加以学习和推广。
通知进一步要求省林业局加强领导,按照《广东建设自然保护区示范省实施方案(2006-2015年)》的要求,精心组织,扎实工作,创新机制,规范管理,正确处理好保护与利用的关系,积极探索管理科学、效益显著、与社会经济协调的自然保护区发展新思路,全面提高自然保护区建设管理水平,引导和带动我国自然保护区事业向更高目标迈进,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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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录入:中国林牧渔 责任编辑:中国林牧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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