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我们

在线留言

专家论坛

频道合作

您现在的位置: 中国林牧渔业经济网 >> 经济论坛 >> 林业经济 >> 文章正文 用户登录 新用户注册
改进农村林业政策,加速农村林业发展       ★★★★★
改进农村林业政策,加速农村林业发展
作者:李周 文章来源:中国林业经济专业委员会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7-28

一、国外私有林发展概况

1. 从世界范围看,森林私人所有是较为普遍的现象

世界上大多数的国家的森林以私有林为主。从表1可以看出,瑞典和奥地利的私有林面积分别占全国森林总面积的87%80%,法国和日本的私有林分别占全国森林面积的60.4%58%。但德国和加拿大的森林并不以私有林为主,它们的私有林占全国森林面积的份额分别为36%6%。这些国家都是实行资本主义制度的国家,它们的差异表明,一个国家的森林是否以私有林为主,具有特定的路径依赖,而与其选择的国家制度并不一定相关。表1中有许多空缺项表明,我们对世界各国私有林的研究还不够充分。

 

1 世界部分国家的私有林概况

 

私有林占森林面积份额

私有林占森林蓄积份额

私有林占木材产量份额

 

87

 

60

奥地利

80

 

 

 

73

 

80

 

71

60

 

 

70

84

70

 

60.4

 

 

 

58

63.5

 

 

36

 

33

加拿大

6

 

 

资料来源:李智勇等,世界私有林概览,中国林业出版社,2001年。

 

从表2可以看出,一个国家内部的森林有制结构仍有较大差异。例如美国,东部的私有林比重显著大于公有林,而西部的公有林比重大于私有林。提出这一点是想说明,对私有林是研究需要深化,不宜只停留在国家层面上。

从表2还可以看出,(1)同一所有制的森林,林地生产效率的差异也是很悬殊的。美国西部和东部平均每英亩公司林的木材产出分别为112.966.0立方英尺,相差几乎一倍;无论是西部还是东部,公司林和小私有林的单位林地产出差异都非常悬殊。(2)森林所有制不同,林地生产效率可以非常相近,即美国小私有林的单位林地木材产出与公有林很相近。如果说美国西部和东部公司林的单位林地产出的悬殊差异,很可能是资源条件不同造成的;那么公司林与小私有林的单位林地产出的悬殊差异,则主要是林主的经营目标不同,进而经营方案不同造成的。

2美国各种林地所有制的林地生产效率比较

 

林地面积(百万英亩)

木材产量(百万立方英尺)

单位面积木材产量(立方英尺/英亩)

西部

东部

西部

东部

西部

东部

公有林

17

30

485

500

28.5

16.7

国有林

64

21

1485

516

23.2

24.6

公司林

15

55

1694

3630

112.9

66.0

私有林

37

251

904

7092

24.4

28.3

 

从趋势上看,小私有林的木材生产功能趋于下降。例如美国,在19521997年的45年间,用材林总面积略有下降,其中国有林、公司林和公有林都略有上升,而私有林却略有下降。

 

3 美国各种所有制用材林的木材生产比较

 

用材林面积

木材产量

年均木材产出

数量(万公顷)

份额(%)

数量(m3)

份额(%)

m3/公顷

合计

19800

 

40700

 

2.06

国有林

3440

17

5780

14

1.68

公有林

1885

10

2360

6

1.25

公司林

2833

14

13570

33

4.79

私有林

11260

59

18990

47

1.69

资料来源:李智勇等,世界私有林概览,中国林业出版社,2001年,第116-130页。

 

2. 私有林主拥有的森林面积差异很大,但大多是小林主

从表4可以看出,法国拥有林地面积小于1公顷的私有林主有236万个,平均规模为0.3公顷,其占林主总数的份额高达64%;其占私有林地总面积的份额却只有8%。日本的情形与法国比较相似,规模极小的小林主占林主总数的份额极大,而占林地面积的份额极小。

 

4 法国私有林规模的分布

规模

(ha)

林主数

(万个)

林主份额

(%)

森林面积

(ha)

森林面积份额

(%)

平均林地规模

(ha)

<1

236.0

64

77.3

8

0.3

1-4

91.1

25

168.9

17

1.9

4-10

25.4

7

149.4

15

5.9

10-25

10.0

3

146.4

15

14.6

25-50

2.8

1

96.6

10

34.2

500-100

1.4

 

93.9

10

68.2

>100

0.9

 

241.0

25

258

 

芬兰和瑞典的情形有所不同。瑞典20%的私有林主拥有的森林小于5公顷,他们拥有的森林面积的份额仅为1%;但80%的私有林主拥有的林地面积超过5公顷,43%的私有林主拥有的林地超过25公顷。芬兰的情形也是如此,一半以上的私有林主拥有的林地面积超过20公顷,这是芬兰和瑞典的林业生产效率较高的因素之一。由此作出的一个判断是:私有林的经营效率与它的规模之间具有很强的相关性。

 

5 瑞典私有林概况

私有林主的森林经营规模

占私有林主总数的份额

占私有林面积的份额

<5

20

1

5-25

37

12

>25

43

87

 

6 芬兰私有林主的分布

林地规模

<5

5-20

20-50

50-100

100-200

200-500

>500

林主份额

2.2

42.8

34.4

14.6

4.9

0.9

0.2

 

美国的情形也很有意思:第一,拥有森林10-50公顷的林主数量增长得最快,其占林主总数的份额由1978年的15%提高到28.1%,增加了13.1个百分点;拥有森林1-10公顷的林主数量也在增加,但增长得不够快,其占林主总数的份额由1978年的71.3%下降到60%,减少了11.3个百分点。第二,林地规模最小和最大的两个组别的平均规模有趋大的迹象,前者由2.0公顷提高到3.0公顷,后者由5721.7公顷增加到6482.3公顷;其他各组的平均规模都有趋小的迹象。

 

7 美国私有林林主结构和林地结构的变化

林地规模(英亩)

数量

份额

1978

1994

2002

1978

1994

2002

林主数量(千个)

1-10

5528

5795

6343

71.3

58.5

60.0

10-50

1164

2762

2965

15.0

27.9

28.1

50-100

464

717

641

6.0

7.2

6.1

100-500

538

559

556

6.9

5.6

5.3

500-1000

40

41

38

0.5

0.4

0.4

>1000

23

27

22

0.3

0.3

0.2

私有林面积(千英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