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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兴林富民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几点思考       ★★★
关于兴林富民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几点思考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国家林业局经济发展研究中心 张蕾、戴广翠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7-5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党中央、国务院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解决“三农”问题的一项战略举措。在实施这一战略决策过程中,应充分重视发挥林业的作用。
一、发展林业可以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发挥重要作用
    林业是农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指出:“林业为国家经济建设和生态状况改善作出了重要贡献,对促进新阶段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扩大城乡就业,增加农民收入,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1. 发展林业是解决农民就业增收的重要途径
    首先,林产品有着广阔的市场空间。近年来,林产品需求量不断增加,国内供应远远满足不了需求,据推测,每年木材缺口大约1.2亿立方米。以2004年为例,木材产品市场总消耗量3.07亿立方米,其中,进口木材及制品(折合木材)1.09亿立方米,占总消耗量的1/3。同时,随着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对改善生态环境的要求日益增加,人们对森林环境服务的需求越来越迫切,因此,森林环境服务有着巨大的市场容量。而另一方面,我国森林资源供给不足。据推算,按照世界人均消费水平,中国的森林蓄积总量需要增加2~3倍,达到300亿立方米以上,才能满足需求,目前我国仅有124.56亿立方米的森林总蓄积。其次,林产品价格不断上升,为农村发展林产品生产提供了动力。粗略估算,2005年主要林产品平均价格比2000年增长8成到~1倍。三是农民易于掌握林业生产技能。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培育属于种植、养殖业范畴,农民易于掌握相应的技能。因此,发展林业可以为促进农民就业和增收发挥重要的作用。
  2.发展林业有利于促进农村经济繁荣
由于国内林产品长期供给不足,每年要花费大量外汇进口林产品。以2004年为例,林产品进口额186亿美元,其中,进口木材(包括纸浆、纸制品、原木、木制品等折合木材)花费外汇140多亿美元。这些外汇如果转变为对国内林业的投资,既可以增加国内资源供给,又有利于消化吸收农村富余劳力,加快农民脱贫致富。
3. 优化土地利用结构,提高农村综合生产能力
    我国可利用的林业用地43亿亩,是耕地的两倍多,加上湿地和沙地,大约为耕地面积的三倍多,发展林业有着巨大的林地资源潜力。目前,我国森林每亩蓄积量仅为5.6立方米,与世界平均水平有很大差距,发展空间大。同时,我国物种资源十分丰富,其中1000多个经济价值较高的树种和多种可驯养繁殖动物都适合于产业化发展。加上充裕的社会资金,发展林业,增加可再生的森林资源具有十分显著的优势和发展潜力。
当前要突出解决的问题是,通过宏观调控,优化使用有限的土地资源,形成合理的土地利用结构,提高农村综合生产能力;通过政策引导,解决农民使用优质耕地,而不愿使用山地发展林业的问题。
4. 加快林业产业发展,将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
目前林业产业发展的突出问题是资源总量供应不足、资源培育与加工业脱节,结构性供需矛盾突出。解决的办法,应当通过推进资源培育业的产业化发展,实施以加工业带动资源培育业发展的联动战略,使林业的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转化为农民就业增收优势。同时,保障林产品加工业工业化、信息化发展,提高林业产业发展效率。
二、要按照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要求推进林业发展
1. 加快林业“三大体系”建设,促进新农村建设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要以“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为目标和内容,构建林业生态、产业和文化三大体系。林业生态体系建设,是林业产业发展的“本金”;林业产业体系建设,是森林资源资本化的载体;森林文化体系建设,是以人为本的精神财富体系,只有三大体系和谐发展,才能使林业发展健康有活力,才能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保障新农村建设,才能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2. 坚持“少取多予放活”的方针,以改革为动力加快林业发展
首先是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通过农村税费改革等措施改变对于林业长期“多取”的问题;其次是对山区林区切实“多予”。从以公共财政支持公共服务品生产投入的角度说,森林生态服务具有种公共服务品的性质,公共财政应当向林区山区倾斜。具体说,国家对林业六大工程建设应当不断加强,生态建设资金不能减少,同时,对山区和林区的通路、通电、通水、文化、教育、卫生投入应当不断加大;第三,以产权制度为核心,加快林业改革,使林业发展中生产关系不适应生产力发展的状况得到改变。
3. 坚持以政府为主导,以农民为主体,加快林业改革和发展
政府的职能是提供公共服务,发挥宏观调控和市场监管作用,而农民应当成为农村林业发展的建设主体、权力主体、经营主体、利益主体、管理主体。要改变农民仅仅为了获取造林补助为目的的农村林业发展机制,形成以增加农民财富为目的的农村林业经营机制。
4、坚持城乡互动,为农村改革发展创造条件
一是在产业布局上,实行城乡统筹规划;二是在基础设施建设上,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三是在劳动力素质培养上,实行城乡协调推进;四是在科技支撑上,更多的实现城市支持农村的局面。
三、采取有效措施加快农村林业发展
1. 在指导思想上,要按照“富民才能兴林”的思想,从解决人的问题入手解决林业发展问题。
人是生产力发展中最活跃的因素,因此,必须以调动林业生产经营者积极性为核心,加大改革,调整生产关系,形成保护和发展林业的内生动力,加快林业发展。
2. 以产权制度改革为核心,形成以增加财富为利益驱动导向的农村森林经营体系。
在分类经营改革的基础上,要依照《农村土地承包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森林法》、中央林业《决定》等规定加快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在此基础上,培育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多元化林业经营主体。
3. 以制定农村森林规划为载体,建立兼顾生态和经济发展要求的农村森林资源管理体系。
寻找一条既有利于生产者自主经营,又有利于国家控制资源消耗的新路子,兼顾生态和经济发展的需要。要以制订森林经营方案为内核,动员广大农民积极参与林业经营,以制订乡村森林经营规划为载体,建立积极保护和发展的农村森林资源管理体制。
4. 建立健全农村林业市场体系
一是加大要林业素市场建设。森林资源资产属于不动产范畴,产权交易不同于非不动产;二是积极发展林产品交易市场;三是不断发展环境服务市场。促进碳汇交易和其他森林生态服务交易;四是完善市场服务功能。发展各种社会中介服务体系,积极推进网络交易。
5. 转变政府职能,建立健全社会化服务体系
转变政府职能,使政府林业主管部门从管生产向提供公共服务转变。一是争取将林业管理机构和执法机构纳入各级财政预算,停收育林基金。使林业主管部门从运动员的角色转换为制定规则和裁判的角色;二是加大产权交易服务和保护。尽快制定森林、林木、林地流转评估管理办法。三是加大融资和保险服务。实现资源资本化运营;四是加大科技服务;五是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促进规模化经营。

(作者:张蕾:国家林业局经济发展研究中心主任;戴广翠:国家林业局经济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

文章录入:中国林牧渔    责任编辑:中国林牧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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