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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工作全局努力把我国林业推向又快又好发展的新阶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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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工作全局努力把我国林业推向又快又好发展的新阶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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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贾治邦 文章来源:国家林业局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5-13 |
六是坚持在积极保护的前提下合理利用,建立健全林业又快又好发展的长效机制。坚持保护优先、开发有序,是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的强化自然生态保护的重要原则,是落实以生态建设为主林业发展战略的必然要求。林木生长周期长,林业建设难度大,特别是在西北地区、青藏高原和其他生态脆弱地区,坚持保护第一尤其重要。因此,“十一五”时期,必须把保护工作放在突出位置,采取有力措施,加大执法力度,切实保护好天然林、湿地、野生动植物、沙生植物、红树林、原生植被等宝贵资源,有效保护生物多样性,促进自然生态恢复。要按照谁开发谁保护、谁受益谁补偿的原则,加快建立生态补偿机制。同时,必须辩证看待保护与利用的关系,保护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利用,光谈保护,也不符合自然规律尤其是动植物的生命规律。要在保护中合理利用,在利用中积极保护,实现二者相互促进,相互依存。要坚持“严格保护,积极发展,科学经营,持续利用”的方针,认真研究并做好森林、湿地、野生动植物、沙地等自然资源的科学经营和利用工作,真正实现越采越多、越用越好,使林业尽早走上又快又好的良性发展道路。 三、关于今后五年特别是2006年的林业重点工作 “十一五”时期的林业工作,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战略部署和这次会议提出的基本思路,全面规划,分步实施,努力把我国林业推向又快又好发展的新阶段。2006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关键之年,一定要开好头、起好步,重点是抓好以下八个方面的工作。 (一)切实抓好造林绿化工作,加速国土绿化进程。 一是在扩大社会造林上求突破。大力支持各类社会主体参与林业建设,以政策为引导,以法律作保障,鼓励和扶持社团、企业、外商等开展多种形式的造林,不断扩大非公有制造林的数量和规模。要运用宣传发动、表彰带动、检查促动等手段,采取植纪念树、造生态模范林、开展绿地认养认种、推行“绿色图章”制度等形式,推动全民义务植树运动向纵深发展。要以城市整体规划为依据,大力发展城市森林,不断提高城市的生态功能,改善城市生态状况和人居环境。要在继续搞好“绿化奖章”、“绿化模范城市、模范县和模范单位”、“绿化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系列评比表彰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国土绿化表彰机制。要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大力开展“绿化致富文明村”创建活动,推进国土绿化进程,改善农村面貌。要切实搞好组织、协调和服务工作,充分发挥部门特别是水利、环保、铁路、交通、城建等行业在国土绿化中的重要作用。继续协助团中央推进“保护母亲河行动”,支持妇联推动“三八绿色工程建设”,帮助军队开展“三荒造林”和创建绿色营区活动。 二是在提高造林质量上求突破。加快林木良种繁育体系建设,推行种子来源认证制度。加强林木种苗法制建设,加大种苗市场监管力度,不断提高良种壮苗使用率。加强造林施工的质量监督,工程造林要推行监理制,实行造林设计、施工和监理资质管理。调整造林质量综合核查方式,建立健全造林施工质量管理机制。要尊重自然规律和科学规律,合理选择造林方式、植被搭配方式。大力发展灌木林,积极推广混交林,提高造林的生态功能和生物多样性。 三是在提升林地生产力上求突破。开展森林经营工作是提高林地生产力和森林质量的重要途径。要建设一批森林可持续经营示范点,探索不同条件下的森林经营模式。要采取有力措施,解决营造林工作中的“过密、过疏、过纯”问题。抓紧编制和组织实施《全国森林经营工程规划》,重点是加强中幼龄抚育和低质低效林改造。尽快颁布《森林可持续经营指南》,抓紧制定《生态公益林抚育技术规程》等技术标准。 (二)继续抓好重点工程,积极推动生态建设。 一是继续抓好六大林业工程建设。要按照“巩固成果,提升质量,完善功能,稳步推进”的要求,继续抓好重点工程,加快生态体系建设。天然林保护工程,要调整完善工程规划,严格采伐管理,恢复发展和保护管理好天然林,进一步落实森工企业职工四项保险和森工企业债务免除政策。退耕还林工程,要认真落实国务院提出的“五结合”,加快确权发证,严格政策兑现,搞好工程质量评价,在巩固工程建设成果的基础上稳步推进。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要大力推广先进实用技术与治理模式,分层、逐级培训工程技术人员,认真组织开展“三禁”和林分抚育管护工作。“三北”及长江等重点防护林工程,要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加快推进村屯绿化、四旁植树、平原绿化和农田防护林更新改造步伐,抓好绿色通道工程建设,搞好生物措施治理水土流失试点示范工作,“三北”防护林工程要继续以治沙为主攻方向。野生动植物保护及自然保护区建设工程,要强化珍稀濒危物种拯救,促进自然保护区的科学发展,提升管理水平和保护效率。重点地区速生丰产林基地建设工程,要认真落实现有的政策措施,积极鼓励林产加工等用材企业发展原料林基地,推动林纸一体化、林板一体化建设,同时组织编制省级工程建设规划,完善速丰林技术标准,提高工程建设技术水平。 二是认真组织实施好其他林业重点工程。要以贯彻落实国务院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精神为契机,切实做好实施沿海防护林工程的各项准备工作,争取国家早日批复工程规划。要抓住国家重视生物质能源发展的机遇,抓紧编制林业生物质能源发展规划,积极争取纳入国家盘子,同时加快建立一批以生产柴油、酒精和发电为目标的生物质能源林基地。认真组织实施好全国湿地保护工程、全国防沙治沙工程。在有条件的地方积极发展珍贵优质森林,培育大径材,增加国家木材战略储备。积极实施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涵养和沿线绿化带建设项目,加强界河防护林建设和矿山复垦林建设。结合林业重点工程实施,继续做好林业援藏、援疆和对口帮扶、山区开发工作。 (三)把深化改革放在重要位置,努力增强林业发展的动力和后劲。 林业改革必须在总体设计的基础上,按照分类别分步骤、先易后难、先试点后实施的原则,积极而又稳妥地加以推进,争取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实质性突破。要进一步完善林业分类经营管理体制和产权制度的改革。分类经营改革,要在充分发挥森林多种功能的前提下,按照主要用途的不同,合理确定公益和商品两类林业的比例,完善区划界定工作,加快制定公益林业的管理体制、经营机制和政策措施,促进改革深化。同时,要把这项改革与健全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制度和天然林保护制度结合起来,统盘考虑,一起推进。产权制度改革,重点是抓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全面抓好集体林权制度综合配套改革。农村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农村改革的继续、深化和完善。林区群众说,这是继解放初的土地改革、改革开放之初的联产承包之后的“第三次土改”,是由耕地向林地的延伸,是农村生产力的又一次大解放,是破解“三农”问题的有效途径,对于实现林业又快又好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有重大意义。近年来,福建、江西、辽宁等省区在过去“林业三定”、放权让利等历次改革的基础上,借鉴农村家庭联产承包经营责任制的做法,对深化林权制度改革进行了积极探索。通过采取明晰产权、放活经营、减轻税费、规范流转、综合配套等政策措施,真正使广大林农耕者有其山、耕山有其责、务林有其利、致富有其道,取得了十分明显的成效,受到了林区群众的热烈欢迎。今年中央1号文件明确要求,“加快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促进林业健康发展”。为此,今年适当时候,要召开全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经验交流会,认真总结推广福建、江西等省的做法和经验,将这项改革推向更大范围和更深层次,使农村林业发展的能量得到全面释放。在认真总结各地经验的基础上,要研究制定《关于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引导和规范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防止出现乱砍滥伐和损害生态建设的现象发生,确保这项改革取得圆满成功。 二是扎实推进国有林场改革。近年来,我们在深入调研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联合中编办、发改委、财政部等七个部门,研究制定了《关于加快国有林场改革的实施意见》,并于去年底上报国务院。近期,国务院常务会将审议通过这个意见并转发各地执行。这是林业改革的一件大事,是国有林场改革的指导性文件,各地要全面贯彻落实好这个意见,逐步建立起符合市场经济规律、有利于生态建设和产业发展的新型国有林场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今年是这项改革的起步年,各地要争取在以下几个方面取得积极进展:第一,结合各地实际制定出生态公益型林场和商品经营型林场的划分标准,尽快完成两类林场的界定工作。第二,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与协调,全力做好生态公益型林场核定编制和所需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的有关政策落实工作。第三,充分利用国家给予的优惠政策,抓好生态公益型林场分流职工的安置工作,并尽力让他们满意。第四,不折不扣地抓好林场职工养老保险的落实工作,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 三是积极探索东北内蒙古重点国有林区林业经营管理体制改革。这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今年,重点是抓好两个试点。一个是黑龙江省伊春市国有林区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改革试点已经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国家林业局和有关地方要抓紧制定改革方案,报国务院审批后实施。国务院要求黑龙江省委省政府加强对试点工作的领导,对改革负总责。要成立专门领导机构,抓好落实,加强指导,搞好服务,确保试点工作的有序展开。另一个是重点国有林区森林资源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工作。这项工作已经在6个管理分局展开,要在边改革、边总结的基础上,研究制定重点国有林区森林资源管理体制改革总体方案,报国务院批准后实施。 在推进改革的过程中,各地要主动争取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要依靠群众,发扬民主,改革方案必须经过干部职工和林农群众充分讨论。要注意处理好各方面的利益关系,确保社会稳定。对几个方面的改革,国家林业局将分别由一位局领导负责,成立指导小组,加强调查总结、协调服务和工作指导。 (四)进一步加大保护工作力度,切实保护好森林等自然生态系统。 保护好森林、野生动植物、湿地资源,做好防沙治沙工作,实际上就保护了我国绝大部分的自然生态,这是国家赋予林业部门的重要职责,是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的紧迫任务。 一是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要认真贯彻国发〔2005〕41号文件精神,严格执行“十一五”采伐限额。公益林,要坚决杜绝商品性采伐,确保其生态效益稳定高效发挥;商品林特别是速生丰产用材林和工业原料林,要依法放活,优先满足采伐指标,充分发挥经济效益。进一步修订《森林采伐更新管理办法》和相关采伐作业规程,促进森林资源利用管理逐步走上科学化、法制化轨道。继续加大林地管护力度,启动《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工作,实施林地用途管制。严格执行征占用林地的植被恢复制度,真正做到林地占补平衡。要切实加强森林资源监督工作,进一步健全监督体系。 二是加强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管理。进一步强化野生动植物保护和培育工作,重点抓好大熊猫、朱鹮、兰科植物等15个物种拯救及典型生态系统保护项目,尤其是仅剩个、十、百、千株(只)的物种。对经济利用度大的物种,推行资源论证和限额制度。加大拯救繁育机制创新,促进由利用野生资源为主转向以利用人工资源为主。做好实施《濒危野生动植物进出口条例》的准备工作,把好进出口关,控制珍稀濒危特有物种流失。加大自然保护区建设力度,提高科研监测、社区共管、宣传教育等水平,组织实施《全国自然保护区发展规划》,加强自然保护区示范区建设,提高建设和管理水平。 三是加强湿地保护管理。要加强自然湿地的保护,促进退化湿地的生态恢复,强化湿地资源的合理利用,提高湿地保护与利用的可持续发展能力。通过组织实施国家湿地保护生态工程,开展湿地保护与合理利用示范项目,带动面上工作。按照国办通知精神,坚决杜绝侵占湿地现象发生。要借助担任湿地公约常委会成员国的有利条件,加大工作力度,力争在湿地保护国际事务中发挥更大作用。同时,要加强立法和相关机构建设,为湿地保护管理提供制度和组织保证。 四是加强土地沙化和荒漠化防治工作。要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防沙治沙决定精神,全面实施《全国防沙治沙规划》,抓好省级实施规划的编制,抓好综合示范区建设,突出抓好西藏、青海、新疆等沙化严重地区的防沙治沙工作。要抓紧完成石漠化治理工程规划编制工作,总结石漠化防治经验和治理模式,力争今年启动这项工程。要认真做好各项筹备工作,确保以国务院名义召开的全国防沙治沙大会开出成效,同时承办好国际防治荒漠化妇女会议。 五是加强林业自然景观资源的保护管理。进一步加快森林公园发展,把具有一定质量和规模的森林风景资源,纳入森林公园规划和管理范围。加快森林公园立法进程,制定《国家重要森林风景资源保护目录》。推进风景林营造和改造工作,提升景观质量和生态文化内涵。完善森林公园各类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满足社会公众日益增长的户外游憩需要。 (五)以新的思路和方法,促进林业产业发展。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林业产业发展,要重点在“大、强、新”上做文章。“大”,就是要把林业产业做大,做到星罗棋布、门类齐全、品种丰富、百花齐放。“强”,就是要把林业产业做强,努力扩大规模、提高素质、优化结构、提高效益、增强市场竞争力。“新”,就是要抓住我国产业升级和更新换代的契机,培育出一批新兴林业产业,尤其是林业生物产业。 一要转变产业发展的指导思想。根据形势变化,推进林业产业由以利用林木资源为主向以利用森林资源为主转变,由以利用天然林为主向以利用人工林为主转变,由高投入低效益的粗放型经营向低投入高效益的集约型经营转变,由低科技含量的原料加工型向高科技含量的产品创新型转变。以提高林地生产力为核心,加强以资源培育为基础的第一产业;以提高产品科技含量和附加值为核心,提高森林资源综合利用率,改造和提升第二产业;以改善森林景观、提高文化品位为核心,大力发展森林观光、生态旅游等第三产业。上一页 [1] [2] [3] [4] 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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